| 关于印发 2008 年蚕桑生产优惠政策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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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1-25 08:55 文章来源:珙县蚕桑生产办公室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政策 |
珙县人民政府蚕桑生产办公室
珙县智溢茧丝绸有限公司
关于印发 2008 年蚕桑生产优惠政策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级有关部门:
根据县委、县政府《关于抓好2008 年蚕业产业化发展工作的意见》精神,经研究,现将2008 年蚕桑生产优惠政策印发你们,请认真组织学习,抓好宣传动员,扎实推进蚕业产业 跨越式发展。
1.实行鲜正茧保护价收购。珙县范围内生产的蚕茧,由智溢公司全额收购,不打“白条”;并以每公斤鲜正茧不低于14 元的保护价收购(按国家公布蚕茧质量标准的中准级执行)。已和智溢公司签订保护价合同的蚕农,合同继续有效;合同已过期和没有签订保护价合同的蚕农,到当地茧站申请签订。
2.育苗栽桑政策。统一规划,集中成片育苗,每片面积不低于 100 亩的,可享受智溢公司提供的优惠政策。即:每亩提 供底肥磷铵 25 公斤,薄膜 2.5 公斤,追肥尿素15 公斤以及技术指导等。
3.蚕业“百万元村”建设政策。经检查验收,达到建设标准的,一次性奖励 1 万元。
4.共育室建设政策。蚕农每新建一间小蚕共育室,由智溢公司补助现金或同等物资1000元。建共育室用地,按临时占地审批。
5.小蚕共育补助政策。每共育一张蚕种,达到共育单产要求的,由智溢公司补助 5 元;超过规定单产的,每超 1 公斤,每张蚕种增加补助 2 元,最高不超过 10 元。
6.蚕病统防统治政策。从夏蚕开始,凡属珙县富民蚕业专业合作社社员,进行蚕病统防统治,当年进行三次。统防时,由智溢公司每张蚕种补助 2.5 元,专项用于统防专业队开支及设备维修服务。
7.种药配套政策。蚕种价格按省物价局制定的政策执行,另配套每张蚕种 3 元的药物、2 元的共育发蚁费。
8.继续实行优质茧二次计价补助。凡签订“优质蚕茧生产 协议”的蚕农,均可享受优质茧补助。优质茧标准及具体补助办法,由智溢公司另行制订。
上述优惠政策由县智溢茧丝绸公司负责兑现。
珙县人民政府蚕桑生产办公室
珙县智溢茧丝绸有限公司
二○○八年一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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