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加强2008年春蚕生产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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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4-01 10:27 文章来源:珙县蚕桑办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政策 |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有关部门:
为实现 2008 年发种 10.5万张、产茧8万担目标,经县政府同意,现就加强春蚕生产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采取措施,狠抓管理,务求实效
(一)加强宣传,广泛动员。各乡镇要抓紧时间,采取积极措施,充分利用一切宣传工具,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。 宣传的主要内容:当前蚕业生产形势、保护好桑树资源、小蚕共育至三龄起蚕、优质蚕茧生产合同、春蚕订种发种以及春蚕 饲养技术等。
(二)分片包干,责任到人。各乡镇要组织好机关人员进村入户做好群众思想工作。智溢公司要把技术人员组织发动起来,实行包村、包社的办法,确保任务完成。
(三)绩效挂钩,奖惩逗硬。各乡镇和智溢公司驻村人员要分别明确任务目标,制定考核方案,出台奖惩措施,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。
(四)抓好技术服务,提高服务质量。智溢公司要全面了解栽桑养蚕动态,积极搞好蚕业技术指导服务,及时为蚕农排忧解难。
(五)严格实行“以种控茧”,从源头规范收购秩序。各地要从蚕种预定入手,切实开展“以种控茧”工作。对于没有签定“订单蚕业合同书”和蚕茧外卖的蚕农,原则上不予订种;特殊情况需订种,则实行信用保证金制度,待蚕农到指定地点售茧后,保证金如数退还。
二、加强领导,搞好督查,确保工作到位
(一)在春蚕订种、发种期间,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, 由县政府蚕桑办牵头,不定期对各乡镇实施督查,确保工作落到实处。
(二)在春蚕订种过程中,根据各乡镇的订种进度,定期地排出名次,对工作开展好、进度快的要给予表扬;对进度慢、工作开展差的,要全县通报批评。
(三)在春茧收购期间,县政府蚕桑办、工商、公安、物价、智溢公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,协同作战,维护蚕茧收购秩 序,切实保护生产者和智溢公司的合法权益。
二○○八年三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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